叩问地狱之门
- 林叶
- 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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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Third Street Gallery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曲阜路9弄B1层。何迟第一次进入这个空间时,“就感受到这是一个‘地下室’,而不是当代艺术展览通常使用的那种‘白盒子’”,他想要“去理解体会、感受它的物质感、光线、湿度、气味等等,和它发生关系”。[1]他的个展“地下室手记”更将这个空间的“地下”属性提取出来,加以深刻地转化,使空间成为了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里,地下室显然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空间概念,同样也隐喻着某种社会系统,以及人的某种精神状态。当我们进入“地下室手记”的展览空间,看到整齐摆放的桌椅,以及桌上不同版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大概也会产生错觉,仿佛进入的是一个特殊的生活空间。生活在其中的,也许就是陀氏笔下的那位“有病的人”、“心怀歹毒的人”、“其貌不扬的人”。不管他是不是这样的人,在很大程度上,也会被社会认定成这样的人。他们在这个地下空间中竭尽全力把自己变成激情的生命体,在承受着整个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与系统性暴力的同时,努力保留着自身的尊严与人性。

作为精神性建筑,人的精神世界中也同样存在着“地下室”,用于隐藏内心之中的秘密、欲望与潜意识。而个体与社会角力的过程中所形成的那种隐秘的底层逻辑也同样隐藏在这里。进入何迟的“地下室手记”,我们进入的既是物理意义上的地下室,也是社会意义的地下室,以及精神世界中的地下室。
我
按照何迟的理解,Third Street Gallery的空间分为两个部分,“一个狭长的面积较大的连接外面世界的通道空间和一个封闭的不规则形状的小面积展厅空间。”在通道部分,何迟放置了几张桌子,桌上则放着几种不同版本的《地下室手记》。
表面上,我们看到的可能是几位译者都翻译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部作品,似乎他们只是陀氏著作的依附者。作为个体的译者通过翻译而展现的那种独特生命可能很难被看到,陀氏的母本光环完全盖过了译者的特性。然而,当我们一本本地去阅读这些不同版本的《地下室手记》之后,就会注意到,在这个通道中,我们遭遇的远不止是这部小说的数个译本,而是多位鲜活的个体生命。他们经由陀氏的母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与思想,去想象/成为那只“受人侮辱、惨遭毒打和被人讥诮的耗子”,尝试“对一切不予理睬,脸上挂着连它自己都不相信的、假装轻蔑的微笑,可耻地溜进自己的洞穴”,尝试通过翻译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与生活的理解与思考。[2]故而,我们看到的不是统括在一个标签下的“我们”,而是努力发出自己声音的具体的“我”。

在访谈中,何迟谈到了顾德新2009年在常青画廊的个展以及展览中的同名作品《2009-05-02》,“顾德新的那件作品几乎是完美的:他把‘我们’为主语的一组句子,用红色宋体字刷写在白色木板上,‘腰封’了画廊空间的四面墙面;地面是一个水泥台,上面的文字是‘我们能上天堂’,还是红色宋体字;而空间的所有窗户都是循环播放同一个画面为蓝天白云的视频的电视屏幕。整个空间具有某种近乎宗教性的秩序感——空旷、高挑、富有精神性。”从“我们”到“我”的变化,是何迟这个展览区别于《2009-05-02》的重要元素。何迟表示:“我与顾德新作品的差异也很明显。他作品的主语是‘我们’,裹挟着一种集体性的、共同体的意识;而我作品的主语是‘我’——一个个体的、孤立的存在。”
在我看来,顾德新的作品中,所有人都可以借“我们”的名义发起一场冠冕堂皇的反思,但这样的反思,恰恰将最关键的行为主体“我”安放在了最安全的位置。“我们”意味着群体中的所有人,当某个具体的个体在批判“我们/所有人”的时候,“我”就成为了批判者,成为了唯一清醒、唯一正确的那个人。在个体不得不依附于集体、必须通过认同集体才能找到自身位置的时代,这是我们所面临的认知困境。
何迟的“地下室手记”首先将作为行为主体的“我”提取出来,这体现了当下这个时代中的“我的觉醒”,也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正视自己的迷茫、痛苦与困境,同时直面自己的阴暗、狡诈与凶狠。《地下室手记》中的精神折磨,是进入这个空间的每一个“我”的宿命,是真正实现“我的觉醒”的必经之路。对于生命中的一切迷茫、痛苦与罪恶,“我”没有任何借口视而不见。
可以
穿过“雨雪霏霏”的通道空间,就进入到画廊的展览空间,即本次展览的“地下室”部分。在这个几乎全黑的展厅中,何迟围绕墙面,写了一圈文字:“我可以屈从你/我可以顺服你/我可以忍受你/我可以迎合你/我可以奉承你/我可以满足你/我可以取悦你/我可以理解你/我可以书写你/我可以赞美你/我可以歌颂你/我可以拥护你/我可以爱你/我可以恨你/我可以伤害你/我可以取代你/我可以是你”。这看似绕口令一般的文字,可能恰恰是每个人在与社会角力过程中的底层逻辑。
“可以”是能力,也是权力,是忍耐,也是控制。只不过,何迟写下的这一圈文字,可谓一种弱者的逻辑。它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这个世界运行的另外一种逻辑——“我可以命令你/我可以逼迫你/我可以压制你/我可以排挤你/我可以辱骂你/我可以剥削你/我可以冒犯你/我可以歪曲你/我可以抹黑你/我可以嘲笑你/我可以诽谤你/我可以凌驾你/我可以控制你/我可以侮辱你/我可以打击你”。或许可以说,所有人都被困在这两套逻辑之中。这两套逻辑的汇合点则在“我可以取代你”。在此之前,弱者都在竭尽全力地忍受强者、对抗强者,同时也在学习强者、模仿强者,最终融为一体——“我可以是你”。随即,成为“强者”的弱者立刻又要继续开启新一轮的忍受与对抗,如此循环往复,不止不休。这不就是地狱吗?

某种意义上,这是潜藏在中国政治思想中的一种扭曲的推动力,是很多普通人维持社会关系的一种朴素的生存逻辑。当然,这也是人们不得不将自己关在封闭的地下室中“一点一滴地回想起它受过的一切侮辱,直到最后一个让它感到奇耻大辱的细节”的根本原因。[3]用何迟的话说,“只要你生活在这个社会,只要你参与任何一种权力关系——比如雇佣、亲密、合作、性别——你就会感受到这个展览的所指。”千百年来,这样的逻辑已被无数的“我”用血淋淋的生命践行。顾德新作品中“我们”所做的事情,都是由一个个“我”去实施,去执行的。最终,“我们能上天堂”,而“我”却只能“下地狱”。

因此,踏入这种黑暗旋涡中的人,都需要有一个“可以”的觉悟,那就是“我可以下地狱”。进入这个展厅,就一脚踏进了那个黑暗旋涡,不得不直面这一圈魔咒所导向的宿命,也就踏在了地狱之门上。而这样的宿命、这样的折磨,只能由“我”独自面对,独自承担,没有任何可以依附的群体,也找不到任何借口。或许人只有在这样孤绝的处境中,才有可能从永无止境的精神自虐中,挣扎地看见那黑暗中的潜在的光明。那么,看着地面上那一排深深刻入水泥地的“我可以下地狱”,“我”究竟可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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